近期,浙江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11家市場主體其中,浙江蔡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綠豆糕抽檢不合格被罰款7萬元。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:
一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1949的諸暨年糕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外婆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諸暨年糕,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日向諸暨市外婆橋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達了編號FS23050036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,屬于生產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五十條之規定,決定處罰如下:1、沒收違法所得316元;2、罰款316元。
二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1994的芒果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欣康水果店經營的芒果,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7日向諸暨市欣康水果店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1048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銷售農殘超標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,屬于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五十四條之規定,決定處罰如下:免予處罰。
三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2166的山藥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優慧佳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山藥,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9日向諸暨市優慧佳超市有限公司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1921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二)項之規定,屬于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當事人在進貨過程中查驗了供貨方的經營資質,山藥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能提供進貨憑證且得到供貨方確認,應認為能如實說明合法來源。根據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五十四條之規定,決定如下:免予處罰。
四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2371的山藥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宇芳蔬菜經營部經營的山藥,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0日向諸暨市宇芳蔬菜經營部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2452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,屬于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,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山藥不符食品安全標準,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,另涉案山藥已銷售完畢無法予以沒收,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理:免予處罰。
五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2389的小臺芒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嘉航水果店經營的小臺芒,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0日向諸暨市嘉航水果店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2708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,屬于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,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小臺芒不符食品安全標準,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,另涉案小臺芒已銷售完畢無法予以沒收,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理:免予處罰。
六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2067ZX的金燕子粽葉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老宣餐料食品倉儲商行經營的金燕子粽葉,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7日向諸暨市老宣餐料食品倉儲商行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1295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第(二)項之規定,屬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相關產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當事人提供購進上述粽葉時的進貨票據、檢驗報告及生產廠家、供貨商的營業執照,應認為能如實說明合法來源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理:免予處罰。
七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1863ZX的綠豆糕(五仁味)、抽樣編號為XBJ23330681310031976ZX的華康月綠豆糕(五仁味)、抽樣編號為DBJ23330600002735280ZX的綠豆糕(椒鹽黑麻味)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浙江百聯超市有限公司諸暨永安店經營的綠豆糕(五仁味)、浙江萬風超市有限公司諸暨璜山店經營的華康月綠豆糕(五仁味)、浙江宜佳向陽超市有限公司諸暨街亭店經營的綠豆糕(椒鹽黑麻味),酸價(以脂肪計)(KOH)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2日向浙江百聯超市有限公司諸暨永安店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0272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銷售油脂酸敗的綠豆糕(五仁味)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第(六)之規定,屬于銷售油脂酸敗的食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:免予處罰。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日向浙江萬風超市有限公司諸暨璜山店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1037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銷售酸價超標的綠豆糕的行為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,屬于銷售油脂酸敗的食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免予處罰。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7日向浙江宜佳向陽超市有限公司諸暨街亭店直接送達了編號SPCS202300192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,屬于經營法律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。
(三)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(并案處理)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5月30日、2023年6月2日、2023年6月9日向浙江蔡氏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達了編號FL23050272、FL23051037、SPCS202300192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發現1盒上述抽檢同批次的綠豆糕(五仁味)、1盒上述抽檢同批次的華康月綠豆糕(五仁味)、1盒上述抽檢同批次的綠豆糕(椒鹽黑麻味)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,已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第(六)項之規定的生產油脂酸敗的食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(四)項的規定,決定處罰如下:1、沒收上述生產日期為2023-05-01的綠豆糕(五仁味)1盒、生產日期為2023-05-13的綠豆糕(五仁味)1盒、生產日期為2023-05-13的綠豆糕(椒鹽黑麻味)1盒;2、沒收違法所得5130元;3、罰款70000元。
八、抽樣編號為DBJ23330600300534053ZX的小臺芒核查處置情況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諸暨市國恒水果店經營的小臺芒,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(二)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
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16日向諸暨市國恒水果店直接送達了編號SPCN202300169的檢驗報告,并進行了現場檢查,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第(二)項之規定,屬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,責令改正。當事人提供購進上述小臺芒時的進貨票據、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等資料,且得到供貨商確認,應認為能如實說明合法來源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理:免予處罰。
(內容來源:越牛新聞綜合自瀟湘晨報)
作者:編輯:陳文華